期刊名称:人工智能
创刊时间:2017年12月
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刊期:双月刊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0-1530/TP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2096-5036
电话:010-88558766
email:aiview@ccidmedia.com


综述分析

  • 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价值取向

    郑志峰;

    人工智能的法律治理需要清晰的价值取向,以确保治理手段、治理目标的正当性与伦理性。人工智能的技术特征使得其法律治理的价值取向具有多样性与开放性,需要兼顾政治与国家、科技与经济、社会与个人三个维度。在政治与国家维度,对外需要增强国家竞争力与维护国家安全,对内则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治理功能,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在科技与经济维度,需要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在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方向上高质量创新,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发展的功能,实现技术与经济的良性互促。而在社会与个人维度,则需要确保社会全体成员普遍受益,防止社会异化为束缚、矮化甚至摧毁个体的技术樊笼。

    2022年01期 6-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2K]
  • 人工智能治理的实践进展与展望

    张浩;

    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不断落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关系发生系列变化,但亦引发了新型风险。自2016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体关注人工智能治理,并强调通过伦理、法律等方式引导和规制人工智能发展。目前,人工智能治理的实践呈现出三个趋势—治理制度要素化,采取要素治理方式,同步推进总体价值、数据、算法等通用性规则构建;治理规则精细化,从凝聚总体价值和构建治理规则,正在逐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规则可操作性,推动基于场景的治理;治理主体多元化,一方面通过增设企业义务和行业自律并重方式促使商业群体参与治理,另一方面丰富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公众积极参与人工智能治理。

    2022年01期 16-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23K]

前沿思考

  • 智能无人系统应用的法律规制

    张敏;张鑫;武博洋;

    智能无人系统作为人工智能新兴领域,其开发应用也将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里程碑式成就,同时带来的挑战也亟需法律对其作出回应。本文研究了,智能无人系统的概念界定和类型,提出智能无人系统具备有体物、动产、合成物的法律特征驾驶汽车和无人机等相关领域的发展给法律带来了主客体界定、隐私保护、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挑战。目前,应采用分别立法模式,对智能无人系统典型类型无人驾驶汽车、无人机等分别立法予以规制,最终实现智能无人系统的统一立法,并提出了主客体界定、隐私保护、侵权责任、准入制度等方面法律规制的内容。

    2022年01期 22-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5K]
  • 自动驾驶技术应用的价值、困境与路径

    沈萌;宋德王;

    基于对自动驾驶带来的汽车产业变,革、交通安全与交通效率提升等价值的预期,多国均将支持自动驾驶落地作为国家战略。目前测试与示范应用发展势头良好,但我国自动驾驶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相对美国、德国等国家已存在一定差距,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真正实现自动驾驶技术在我国落地应用并具备国际竞争的能力,我国应当在制度建设方面和社会公众认识方面达成充分的理解与认识,并基于此共识制定并落实具体产业政策与管理制度。

    2022年01期 32-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1K]

技术治理

  • 人工智能时代行政执法监督的变迁与应对

    徐丹;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针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效果是否合法、合理、有效、科学进行监督的活动,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现的关键环节。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革新了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政府治理范式和行政执法方式,因此也对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主体、对象、方式、效果等造成深刻冲击。信息化、智能化的执法监督发展趋势,既带来了主体性质、责权边界、程序正当、实体正义等各个环节的新挑战、新问题,同时也为解决行政执法监督体制长期以来监督体系不明、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范围不全、监督效果不彰等固有问题,带来了机遇与转机。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及时谋划,坚持系统布局、效能为先、规则先行的构建原则,依托现代智能技术和行政法学的核心价值导向,完善内在制度体系和规则体系,真正实现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纠偏。

    2022年01期 No.26 90-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52K]
  • 加强模式识别和机器学习技术在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中的运用

    唐琦;杨光;

    近年来体系,诈骗活动愈发精准化、制定化,且诈骗综合技术和人力成本下降,加剧电信网络治理难度。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以模式识别和机器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是打击新形势下电信网络犯罪的有力武器。我国需从政策法规、技术合作攻关、跨部门跨地区合作等方面,加强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有效治理。

    2022年01期 82-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09K]

挑战与展望

  • 人工智能全球安全治理的三重困境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朱荣生;王雅南;

    智能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正深刻地改变着全球经济发展结构和军事实力格局,对世界文明进程产生深远影响。人工智能作为引领这轮产业革命的核心技术之一备受关注。人们既期待它深度融入工业升级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带来的巨大便利,也担忧其将人类引向电影《终结者》描绘的可怕未来。通过对人工智能全球安全治理实践的回顾,发现当前面临大国权力竞争、发展与安全平衡矛盾、规则制度不容通等挑战。面对这些结构性难题,中国应秉持"人工智能向善"的治理理念在国际制度建构中扮演负责任角色,以提高科技创新所需的数据质量,巩固"中国声音"的物质基础,加强利益攸关方对人工智能关键术语研究和国家政策的正确解读。

    2022年01期 No.26 42-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308K]
  • 人工智能大数据时代医学数据保护的思考

    吴琼;杨宝晨;郭娜;徐红芹;杨卫华;

    数据驱动的医学人工智能大数据发展迅猛,数据隐私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在医学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创新与数据隐私保护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关系到医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本文讨论了医学数据隐私、数据隐私保护和数据共享话题,分析了国外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时代医学数据隐私保护,从技术方法、制度建设和意识培养三个方面提出了医学数据隐私保护管理的对策,系统概要地阐述了具体的制度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推动形成具有"中国之治"特色的完整的医学数据权利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为国家医学人工智能大数据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01期 54-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4K]

数据与算法治理

  • 论算法备案制度

    许可;刘畅;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算法备案制度,与算法检查、算法评估共同形成我国算法监管的制度架构。作为特定算法服务提供者向监管机构履行的"行政告知式备案"和"行政监督式备案",算法备案充实了"算法透明原则",实现了算法信息披露与企业权益保护的适当平衡。作为算法事前监管措施,算法备案与算法问责相辅相成,铸就了我国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算法全面监管机制。

    2022年01期 64-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 对人工智能发展与数据合规的思考

    秦天雄;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数据有较高的依赖度。因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加严,对于人工智能产业获取优质数据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在这一背景下,人工智能发展不仅要进行持续技术研发,还需通过数据合规手段提高数据处理的合法性水平。具体而言,可将"数据可用不可见"作为促进人工智能数据合规的突破口,通过数据分类分级夯实人工智能数据合规水平,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探索宽窄适中的个人信息范围,并不断通过多种手段对人工智能行业数据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给予更充分制度保障。

    2022年01期 72-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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